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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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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1 13:1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当前曾都教育事业飞速发展,急需大量教育人才。为加快建设一流教师队伍,推动人才强区战略,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随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曾都区决定在相关高校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数量



计划引进大学本科及以上2023年应届毕业生70名,引进人才聘用到城区高中、初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应聘人员须仔细阅看《公告》,下载《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可到其他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



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9:0017:00)进入相关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招聘单位于当日22:00前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3月18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果通过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采取实地座谈、与考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将名单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岗位,报曾都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



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所从事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对聘用后一年内不能按时取得所从事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本科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发放5年。



(三)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五、其他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咨询电话:0722-3590872(曾都区教育局)、0722-3062852(曾都区委人才办)。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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